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豫政食安办 〔 2011 〕 2 号
关于推荐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拟成立河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专家委员会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专业咨询和指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参与我省食品安全规划、政策措施制定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方针、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二)对食品安全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三)参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符合条件的成员可受聘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引导健康消费。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
(二)具有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检测、医学、法律、经济、社会等)知识和实践经验,或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并取得较为显著的工作成就。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热心食品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较好的行使专家职责。
三、推荐工作
(一)每个单位可根据条件推荐1-2名人员。专业人员较多的综合学科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所推荐人员原则上进入食品安全专家库。
(二)请认真填写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并于 2011 年 12 月 25 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办。
联系人:丁鹏
联系电话: 0371 一 69690973
电子邮箱: hnsabdcc @ 126com
附件: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附件:
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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