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0 08:41 浏览次数: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统计及地方合作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系认真组织,及时、全面、准确登记各方面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间区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各系按要求进行填写校地合作统计表及教科年报5表、6表、7表、8表,其中7表下半部分(国家级项目验收、鉴定成果)不用填写。填写各个表格时要详细阅读并严格按照表格下方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其中6表需要上报授权专利复印件1份。 三、各系保证本单位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于2012年1月4日12: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dianxy@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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