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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2-03-13 16:08    浏览次数: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 [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附件材料装订后报送省辖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和大专院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和财政厅;省辖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及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后,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进行推荐;省科技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渠道及数量

省辖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市项目申报,省属涉农厅(局)及部门负责所属科研单位申报,大专院校直接申报。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不超过5项,每个省辖市及涉农厅(局)、部门限2项,省财政直管县(市)限1项。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选择和推荐项目。各省辖市科技局、有关单位要根据《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确定的引导和支持重点,从生物种业、先进种植养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储藏及物流、新型农药、制剂及肥料、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农业及农村信息化、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质能源、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农业生态及乡村环保、动植物检疫防控及防灾减灾等相关领域中,选择推荐具有产业化前景并能引导和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的科技成果经省级及其以上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的,鉴定时间为200911之后;新品种审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201011之后审定)。

(二)强化服务,认真审查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2012年度国家农转资金申报工作的宣传,对申报单位的资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内容逐项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可靠性、一致性及完整性。确保推荐项目及材料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为在线打印,并用A4纸正反面复印后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目录、附件、封底。封面内容及格式要与“申请书”一致。书脊用黑体字打印项目名称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

(四)我校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书模板,于3月1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院办,经学校推荐的项目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