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申报9-10月份采购计划(除本次外,本学期不再受理空调、计算机的零星计划申报),各系各实验室如有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请于9月12日之前报至院办。教学科研仪器请附详细技术参数,进口设备请附进口设备采购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