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上级文件(附后)要求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我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
二. 申报要求及限额
按照科技厅要求,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农学院、牧医工程学院、林学院、kok中欧体育、食品学院技术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七个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单位,限推荐科技创新杰出人才1人、科技创新杰出青年1人。其它学院推荐杰出人才1人或推荐杰出青年1人,但不可同时推荐。
按照省科技厅的解释和要求,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名义申报的,需是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以上推荐限额均不得突破。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三. 申报材料
以上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于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省直管县科技局,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和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区申报。省级高新区推荐的项目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
(二)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附后(详见附件1)。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上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四)《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1〕212号)规定的申报程序及要求进行填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须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
(二)除报送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外,还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kjtrhc@163.com)。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地点:河南省科技厅334房间
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
邮编:450003
四、联系人和电话:
联 系 人: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董全强 高洪涛
电话:(0371)65956235 65990399(传真)
附件: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指南(2012年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4.2012年人才计划汇总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