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目的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增强地方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标准体系结构合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满足我省经济贸易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清理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在此之前发布的地方标准,附件一中没有出现的也视为清理对象)。
三、清理内容
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矛盾的;技术落后、水平低的;结构、性质(强制性和推荐性)、层次定位不合理的以及超出职责范围制定的地方标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校内相关单位对标准进行自查评价,形成标准清理的初审意见(见附件2),确认该标准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各院系将清理的各项标准汇总后(见附件3),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科技处。
第二阶段: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清理范围内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形成复审结论。
第三阶段: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复审结论确认清理结果。并按“继续有效标准”、“修订标准”、“废止标准”统一公告地方标准清理结果。
请kok中欧体育相关老师于2014年1月9日前将初审意见登记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院办,逾期未上报初审意见的地方标准,均视为无效标准,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发布公告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