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军 李世欣
副组长:王振锋 宋 晶
成 员:何 勋 李 赫 贺 超 高献坤 丁 攀
王秀山 黄 笑
第二条 拟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教〔2021〕17号)规定的普通本科学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和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3、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长,修读过高等数学课程。
第三条 各专业计划转入名额
拟接收2023级相关专业转入名额共100人,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专业 | 现有学生数 |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
kok中欧体育 | 541 | 100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65 | 10 |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65 | 10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49 | 1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20 | 20 |
交通运输 | 65 | 10 |
汽车服务工程 | 56 | 1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0 | 15 |
电子信息工程 | 60 | 15 |
1、公布计划。6月14日17:00之前,公布学院各专业拟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转入名额,并接受学生咨询(咨询电话:0371-63555693)。
2、接受申请。6月15日-20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按教务处通知要求在教务系统上进行转专业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转入专业。申请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上传已修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院或教务处公章)和有关材料证明。
3、学院审核:6月21日-24日,学生所在的转出学院审核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4、学院考核。6月25日-7月2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办法和最大限额,对教务处初审通过后的拟转入学生组织审查和考核。经审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学分绩点按不低于名额150%确定参加考核人选。若学生人数低于计划转入名额150%时,拟转入学生均具有参加考核资格。
5、学校审批。7月3日-7月4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查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6、名单公示。7月5日-7月9日,由学校最终审定并在校园网公布相关专业录取名单。
7、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通知学生集中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课表调整等手续。转专业学生可在转入专业的新学期第一周试读,如不能适应转入专业,可申请放弃转专业。放弃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转入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
转入的学生按照学校《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教〔2021〕17号)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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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