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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中欧体育学生德育量化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01 11:11    浏览次数:
kok中欧体育学生德育量化实施细则
(2021 年修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 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以理想信 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 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 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成为又红 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 班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机电工程 学院学生德育量化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德育量化指标体系及分值分配
1、学生的德育素质的衡量参照德育评分结果,分数高低在一定
程度上反应德育素质的优劣。
2、德育评分包括基准分,平时表现加分,扣分和附加得分四部 分,每个人的德育评分同时作为本人的期末德育成绩,作为评奖、评 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平时表现共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行、规矩意识与遵纪守法、 集体活动与劳动观念、基础文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 运动竞赛、科技竞赛与创新创业和其他奖励及技能考证八个方面。
4、基准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按平时表现进行加分,扣分,加 满为止。所有加分或扣分事件应在评奖学年产生,同一事件,不得重 复加分或扣分,只取最高分。
二、德育成绩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为: 每学期学生德育成绩得分=基本分值(70分+平 时表现加分值-扣分值)+附加分。最高为 100 分,加满为止,但保 留原始记录,作为工作考量。
2、平时表现得分每月进行汇总,附加得分每学期汇总。
3、在每学期的综评成绩中,各年级的德育成绩均按 20%比例计 算(保研德育成绩按15%的比例计算)。
三、评分细则
(一)基准分(70分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
5、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7、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治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8、遵守《河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所规定的各项准则。
(二)平时表现得分
1、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行
(1)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错误言行者,扣10 分。
(2)在校、院各种活动中不听从统一安排,态度恶劣或影响较
坏者扣6分。
(3)义务献血等每次加2 分(需上交献血证复印件),每学期累 计不超过4 分。
(4)损坏公物者视其程度扣5 分。
(5)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 6 分。
(6)背后搬弄是非,传播谣言,影响团结或不尊敬师长,每次 扣6分。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有突出社会奉献者,有相关报道或
证书,院、校、县、市、省、国家依次分别加3、4、6、7、8、10分 (视具体情况而定)。
(8)表扬信: 加盖院级行政章以上视为有效,每封加 0.5 分, 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 分。
2、规矩意识与遵纪守法
(1)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一次分别扣2、2、3分。
(2)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8 分、4分。
(3)受到校、院警告处分者,一次分别扣 10分、5分。
(4)受到校、院严重警告处分者,一次分别扣12 分、6分。
(5)受校、院记过以上处分者,一次分别扣15 分、10分。
(6)受公安部门治安拘留以上处理扣25分。
(7)其他特殊扣分情况,酌情处理。
3、集体活动与劳动观念
(1)院团委、党建办公室、院学生会、红色火炬工作室举办的 集体活动、义务劳动等,学生干部一律不加分,进行帮忙的非学生干 部,填写《活动审批表》经活动主管负责人签字及团委老师加签可加 平时表现得分0.5分,一学期累计不超10 分。(院社团活动归院团委 审批,院艺术团归学生会审批)
(2)学生组织召开干部会议,无故迟到、旷会一次扣2 分。
(3)校、院级的大型活动(如党课、干部培训会、形势政策课、 报告会、表彰大会等)的旷会者,每人次扣2 分;对组织不力的负责 人,每人次扣3 分,并写书面检讨。
4、基础文明
(1)校级通报表扬宿舍,宿舍成员各加 3 分;校基础文明检查 不达标的宿舍成员各扣2 分,不配合检查、拒检宿舍成员各扣 3 分; 院级通报表扬宿舍,宿舍成员各加 1 分;院基础文明检查不达标的宿 舍成员各扣0.5分,不配合检查、拒检宿舍每人扣2 分,累计不超过 4分。
(2)校级通报表扬个人,加3 分,院级通报表扬个人,加1分。
(3)无故晚归、留宿他人者一经发现通报批评一次扣个人2 分。
(4)违反校、院宿舍安全文明规定,如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
用电器等进行全院个人通报批评扣除个人4 分,情况严重者取消全年 评先评优资格。
5、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1)社会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获奖者,按国、省、市、校、院 五级分别加 7、5、4、3、2 分,同一事件按最高级别加。(如属共同 作品按作者先后差1分递减,最低加1分 )
(2)社会实践新闻稿件、其它通讯新闻稿件等被官方媒体报道 按国、省、市、校、院五级媒体分别加7、5、4、3、2分,同一事件
按最高级别加。(如属共同作品按作者先后差一分递减,最低加1 分)
(3)社会实践活动完不成任务或表现较差者扣4分。
(4)迎新工作志愿者、校运动会志愿者每人每天加1 分。
6、文体艺术与体育竞赛
(1)参加由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摄影、书法、征文、舞蹈、歌曲、辩论、演讲等各类文艺、体育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运动会除外)
名 次
级别
 特等奖
(一级)
 一等奖
(二级)
 二等奖
(三级)
 三等奖
(四级)
国家 15 10 8 6
10 8 6 4
8 6 4 3
6 4 3 2
4 3 2 1
(2)参加国家、省、市、校、院文艺演出者加 7、5、4、3、2 分;参加师生元旦联欢会或送毕业生晚会演出者,一个节目加 2 分、 两个节目加3分、训练分加1 分,节目与训练总分不超过4分,主持 人每人加2 分;参加院周末文化广场演出者,一个节目加1分,两个 节目加2分,三个节目加3 分,训练不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主持 人每人加1.5分。如有演出任务,无故不参加演出者一次扣2 分,无 故不参加训练者一次扣0.5分。
(3)礼仪队每参加一次活动加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4)各类比赛,评委、裁判等加2分。
(5)校运动会上,方阵队成员加3 分,运动员加4 分。取得各单项名次者,按一到八名分别加8 到 1 分,无故缺赛者扣 3 分。院运 动会上,院方阵队成员加2.5分,取得各单项名次者,按一到三名分 别加5 分、3分、2分,取得4-8名者加 1 分,无故缺赛者扣2分。
(6)春训、冬训每人每次加0.25分,累计不超过7 分。
注:院级以上活动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破校级记录加10 分,破 三级加3分,破二级加8 分,破一级加15 分。
7、科技竞赛与创新创业
参加国家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教育部认可的 57 项 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按国、省、  市、校、院举办的级别及取得名 次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同一件作品参加多个级别比赛的按最高级别 加分,各级加分不累加。如属共同作品按作者先后差一分递减,最低加 1 分 )
  名次  
级别
特等奖
(一级)
一等奖
(二级)
二等奖
(三级)
 三等奖
(四级)
国家 15 10 8 6
10 8 6 4
8 6 4 3
6 4 3 2
4 3 2 1
注: 教育部认可的 57 项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外的竞赛降一级 加分。
8、其他奖励与技能考证
(1)本奖励指上述各项所不包含的奖励。
(2)凡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指最美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各 级评审单位认定的有关先进个人)按国家、省、市、校、院五级分别 加8、6、5、4、2分。
(3)其他各类院级以上荣誉证书加 1 分,需上交复印件(每学 期限加2分)。
(4)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当期分别加 2 分、4 分;计算 机二、三、四级者当期加2、3、5分;普通话证书加1分;教师资格 证加4分;会计师从业资格证、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分别加为 2、4、6、8分。通过其他由国家及省级认证的各种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者当期报院团委酌情加 0-7 分。(本学期内证书 期末统一加分,寒暑假内证书加到下一个学期期末;以证书发放当期 计算,提前和过期申报无效)
注: 同一活动参加各级评比加最高荣誉得分。
(三)附加分(学生骨干岗位分)
(1)团委和党建办公室的委员及干事每人每学期加 12、9 分。 (由院团委与当党建办公室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
(2)校、院学生会主席团、红色火炬工作室、新媒体工作室等 学生干部组织负责人每学期加12 分,部长、副部、干事每人每学期 加10、8、6分。(由院团委与院学生会主席团、红色火炬工作室组成 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
(3)各年级各班班长、团支书每学期加 7 分,其他班委每学期 加 5 分;寝室长加2 分。(由院团委与院学生会各班班长团支书共同 考核)
(4)校、院各社团会长(一人)、副会长(最多两人)每人每学 期加6 分,社团部门部长(一人)每人每学期分别加 4 分。(由院团 委考核)
(5)各球队队长(一人)、副队长(最多两人)每人每学期加6 分,队员每人每学期加4分。(由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共同考核)
(6)校、院礼仪队、艺术团成员每人每学期加2 分。(由院团委 和院学生会共同考核)
(7)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每人每学期加10 分,宣传委员、 组织委员每人每学期加8分。(由院党建办公室考核)
(8)国旗班、铁军、广播站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加6 分,国旗班、 铁军、广播站成员每人每学期加4分。(由院团委考核)
(9)田径队组长、副组长、成员每人每学期加4、3、2分。(由 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共同考核)
注:凡兼职学生干部,只加职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职务分为 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最高得分,如工作完成较差,可酌情扣分;学 生干部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岗者(有正式申请并批准)不加分,未经同 意擅自离岗者,不加职务分并扣除基础分6 分;其他有突出贡献或突 出事迹者,可由团委酌情加分。
四、考核办法
1、学生干部组织和班委会、团支部要明确分工,分别建立考核 档案,对个人日常表现进行考核。
具体分工如下:
(1)院团委和各班团支部(书记)分别考核记载政治学习、团 日活动、形势政策教育活动,集体活动等,院团委负责月末汇总整理。
(2)学生会办公室和各班班长,分别考核规矩意识与遵纪守法 等情况,学生会负责月末汇总。
(3)学生会生保部(权益保障部)和班级生活委员分别考核基 础文明,记录学生安全保卫、外宿、留宿、晚归、安全用电等情况。
(4)学生会学实部(学风建设部)和班委学习委员分别考核和记载上课或其他学习考勤,科技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情况。
(5)院团委、党建办公室、学生会、红色火炬工作室分别记载 考核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活动。
(6)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和班级文体委员分别记载文体艺术 与运动竞赛开展情况等。
(7)红色火炬工作室、学生会宣传部和班级宣传委员分别考核 记录通讯稿件、板报等宣传活动情况。
(8)班长及其他班委由相应部门视其工作表现确定其最终分数。
(9)各社团会长由院团委社团工作部负责考评,社团其他负责 人由相应各会长负责考评。
2、团委实践创新部每月末要将各部门上交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对, 汇总并对照评分细则,把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情况换算成应加减得分 数,打印下发各学生班进行通报,并限时征求学生意见,查缺补漏, 修正错误,然后填写报表《河南农业大学kok中欧体育学生德育量化 月汇总表》。
五、工作流程
1、表扬信、献血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每学 期末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2、每月月底前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当月加分情况并填写活动加分 审批表,经活动负责人和院团委老师签字盖章后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3、院团委审核加分申请表后制作各月德育分草稿,每月5 号左 右分发给各班签字确认,并于2-3个工作日内收回。
4、各班同学如发现草稿有误,应在德育分草稿上交之前向本班 班长团支书反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德育分草稿修改申请表》, 经活动加分部门和老师签字后交院团委实践创新部进行核实、更正。 过期未申请更正等情兄,团委一律不再受理。
5、院团委核对、更正草稿无误后,制作德育分定稿,每月10 号 之前发放各班,并进行存档。
六、附则
1、由院团委、党建办公室、院学生会、红色火炬工作室举亦的 活动中,邀请学生作为评委、嘉宾、裁判、执行主席等加1分、累计 不超3 分。
2、学生干部份内职责不再加分。
3、其他未尽事项经院团委批准后进行加扣分。
4.凡带有勤工助学性质的工作岗位,不加德育分;给予现金或物 质奖励的,不加德育分。
 
本细则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kok中欧体育
2021年12月1日